海外优青-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科研经费最高可达640万元
Ø 资助模式
1. 资助强度:100-300万元。
2. 资助期限:3年。
Ø 特色支持保障
1.聘任岗位:专任教师(聘期:6年),纳入学校事业编制;
2.薪酬待遇:年薪制50万元+贡献绩效,上不封顶;
3.配套经费:不低于340万元,上不封顶;
4.地方配套:依托我校申报并入选海外优青者,经自治区、桂林市人才项目认定后,可申请享受自治区和桂林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有关津贴、购房补贴和税费减免等高层次人才相关待遇;
5.住房保障:提供购买学校住房,或享受购房补贴50万元(税前);不购房者,根据学校周转房管理办法,可提供校内周转房租住;
6.其他待遇:学校妥善解决引进人才配偶的随迁、安置和子女的入学问题;
(1)配偶:本着人岗适配的原则,结合其本人履职能力、学校岗位空缺等情况安置工作,若无适合工作岗位,可一次性享受 10-20 万元(税前)的生活补助;
(2)子女:引进人才子女优先入读桂电幼儿园、小学、中学。
Ø 申请人条件
1.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1982年1月1日(含)以后;
(3)具有博士学位;
(4)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在2022年4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6)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1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2. 限项要求
执行中央有关部门关于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支持期内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Ø 申报说明
1.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按照项目指南要求,与依托单位签订工作合同或者意向性协议,于2022年2月15日—4月10日登录信息系统,在线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申请人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 申请人应当按照申请书填报说明和撰写提纲的要求用简体中文或英文在线填写申请书,并上传附件等材料。
3.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实行无纸化申请方式,申请人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公正性承诺书等材料至依托单位,由依托单位审核后在线提交自然科学基金委。
Ø 联系人及方式
1.人事处人才开发科
联系人:龚老师、李老师
电话:0773-2319230/2208378
手机:18178366986(龚)、18878975976(李)
简历接收邮箱:zhaopin@guet.edu.cn
2.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联系人:赵老师
电话:15677389700
Ø 申报链接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通过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提交:https://isisn.nsf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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