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优青-山东科技大学-科研经费最高可达700万元
Ø 申报时间
系统开放日期:2022年2月15日
申请截止日期:2022年4月15日
Ø 支持政策
(一)国家资助:国家提供100-300万元资助支持,资助期限为3年。
(二)省市区支持:享受山东省、青岛市及西海岸新区配套支持最高300万元。
(三)学校支持:
1.聘任岗位:直接聘任为教授,可认定博士生导师资格。
2.薪酬待遇:年薪70-90万元。对超出协议规定任务的工作成果予以奖励,上不封顶。
3.住房:提供安家费120-150万元。(或零租金选租校内不超150平米住房,并提供30-50万元装修费)。满足西海岸新区相关政策条件的人才在新区购买首套住房,享受80万元购房补贴。
4.科研支持经费:除国家提供的科研经费外,学校提供科研支持经费300-400万元。
5.团队建设:协助组建科研团队,全校实验平台开放共享
6.协助解决家属工作及子女入学问题。
7.未入选国家海外优青优秀的35周岁以下青年人才,可直接申请学校“山海英才工程”第五层次,学校将给予重点支持。
(四)山东省海外优青项目
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进入最后评审阶段未获立项的,且符合山东省海外优青项目申请人条件,并按程序提交申请书及有关证明材料后,可直接给予山东省海外优青项目支持。山东省提供60万元资助支持,资助期限为3年。
Ø 申报条件及要求
1.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1982年1月1日(含)以后;
(3)具有博士学位;
(4)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在2022年4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6)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1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2.限项要求
执行中央有关部门关于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支持期内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Ø 应聘方式
有意向者请将个人简历发送至人才工作办公室邮箱。邮件主题请标注为“申请优青(海外)+姓名+学科”。与我校达成申报意向后,将有专人指导申报人开展后续工作。简历应包含个人基本信息,联系方式,学习和工作经历,主要学术成果(论文、项目、专利和获奖情况等)。
Ø 联系方式
1.人才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刘梅月
联系电话:0532-86057131
邮箱:skdrcb@sdust.edu.cn
2.科技处(系统填报咨询)
联系人:赵健
联系电话:0532-86057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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