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创新的三大价值来源
随着互联网对传统行业影响的深入,两者之间的界限逐渐模糊。而互联网金融这一备受瞩目的领域,也在相关法规政策的规范和推动下快速发展。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站在这样一个风口,传统商业银行如何开拓互联网金融之路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互联网金融和传统商业银行是互相促进的关系。互联网金融的本质仍旧是金融本身,其最终仍旧是要为实体经济服务并成为其重要支撑。它同传统金融,绝非是竞争关系,而是合作与互补。诚然,在互联网时代,互联网企业的泛金融化,金融服务的竞争的无限扩大化,商业银行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当前大量抢夺传统商业银行优势服务场景,如:余额宝、P2P等在互联网理财,京东白条和花呗在消费金融场景。银行看到的不再是几个或多个看得见的竞争对手,而是由一群大大小小的金融和非金融公司组成,这慢慢会影响到大客户的业务模式,影响到银行的核心利润来源。但是,另一方面也应该看到,互联网金融已经由野蛮式的快速发展进入规范化发展的时期,相对于互联网企业,银行的信誉更好,资金更雄厚,依托于银行开发的互联网金融产品更值得信赖,尤其是在当前P2P平台发展不规范,众多平台出现违法跑路等形势下,也给银行提供了绝佳契机。银行坚实的信用基础,在结算、资讯、风控等方面的天然优势,这都是想要涉足金融的互联网企业所无法比拟的。
因此,笔者认为传统银行向互联网金融转型到了必需改变也是最好改变的时节。那么如何发展商业银行的互联网之路呢?笔者有如下建议:
一是创新思维和服务意识。面对互联网+的全民竞争的时代,商业银行必须创新服务意识和思维。互联网金融创新,以建立互联网客群和直销渠道为基础,打破银行互联网服务门槛,并通过场景化服务在平台内实现客群的转化。未来的银行业务运营和管理模式很有可能就是强大的后台支撑+简单的中台管理和多渠道的前台入口模式,而且这个前台的入口更多的是互联网化的入口。 首先银行应当从过去强调的“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向“以客户体验为中心”的全新理念转变。即如何从思维方式上的转变,以互联网用户为目标群体,以金融服务、特色生活服务为产品,以社会化营销和新媒体运营为支撑,打造新型获客、活客模式,并通过一系列转化手段完成客群的迁移和深度服务,建立自己的商业模式。当前时代下,互联网用户的体验至关重要,他们追求的是方便快捷新科技新手段,习惯于先享受服务,再变成“客户”的新模式。银行互联网金融平台核心是建立起开放式客户体系,将在电子银行渠道原有本行客户的基础上,外拓服务对象建立互联网用户客群,通过与微信、QQ等社交媒体互联网流量入口对接,将互联网上的海量用户引入本行,建立起互联网化“用户”体系。同时从原来复杂的签约流程优化使用微信、QQ等快捷注册流程,在打破用户限制的同时,增加了用户使用体验,使用户不再需要记录复杂的用户名,通过日常频繁使用工具登录,更符合互联网用户的习惯。
二是创新服务模式和渠道。商业银行首先应做到自身电子银行化。尽量设计电子金融产品及网络支付渠道,减少对柜台的依赖,比如推出自己的专属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这些产品有银行背书,在安全性上更能够得到投资者的信任。其次应向直销银行及移动银行转变。互联网银行目前主要采用直营银行或直销银行的形式,不通过传统柜台和营业网点,而早期通过信件、电话、邮件、ATM,后来通过互联网或终端传送的服务。主要特点是没有营业网点,关键是用独立的法人资格独立经营,而不是作为大银行独立部门存在。该直销银行由于效率较高、比较简单,所以推送的金融产品相对不是那么个性化;目标人群都是对利率比较敏感,自己愿意上网挑选判断的人群;快捷、高效,基于互联网来进行运作。那么银行如欲进一步的发展互联网银行,则必然应向移动银行方向努力。移动银行的明显特点是几乎完全基于手机APP来传递银行业务。它分为有银行牌照和无银行牌照。像英国的Atom,整个银行只有一个应用。这个网页上都不能操作,所有操作都在手机上。没有牌照的,会绑定一家银行,和银行一个部门一样去运作,但是它的整个创新性体验都在银行之外跟银行做绑定,它的吸收存款也受存款保险的保护。
互联网金融体系建设的重点致力为用户提供线上金融与非金融的一切相关产品与服务。而打通传统银行业的互联网入海口,除了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微信银行等传统互联网客户服务渠道外,应尽快建立一个能符合互联网用户习惯的新的互联网客群直销渠道,而充分运用个人银行新账户结构结构商业银行新型服务体系将是不错的选择。
三是创新合作方式。银行除了开展自身电子银行的建设之外,也要积极寻求跨界合作,充分利用互联网企业的互联网云计算和大数据技术,拥有海量流量和用户资源,进一步拓宽发展空间,为客户提供多样化、精准化、个性化的金融产品,并以此为实体经济的发展提供有效的支撑。比如,去年直销银行的标志性事件—百度和中信联手设立的百信银行就是经典案例。百信银行不仅是中信银行跨界合作的尝试,更是金融+互联网模式的一次创举。金融机构与互联网公司发起设立直销银行,这不论在国内还是国外均属首次。
银行金融服务的互联网化,对于银行自身和企业个人具有重要意义。有利的不仅仅是每一个微小的个人与投资者,更有利于那些组成市场主体的中小微企业发展。所以银行不仅仅是为互联网金融背书,而应是做互联网金融的主导者。
*文章来源:虎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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