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优青-厦门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科研经费最高可达600万元
Ø 申请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 出生日期在1982年1月1日(含)以后;
3. 具有博士学位;
4. 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 在2022年4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6. 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 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1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Ø 支持措施
纳入厦门大学南强青年拔尖人才A类人才支持
Ø 南强青年拔尖人才
(一)申请条件
分为:A类人才、B类人才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风,身心健康;
2. 具有博士学位;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A类人才一般不超过38周岁、B类人才一般不超过33周岁;人文社会科学领域A类人才一般不超过43周岁、B类人才一般不超过38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3. A类人才一般应为高层次青年人才;
4. B类人才应具有突出的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在其学术领域崭露头角,为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教学科研业绩符合教授职务任职条件,具备在支持期内入选A类人才的实力。
(二)支持措施
A类人才
岗位:可聘任教授(事业编制)并认定为博导
薪酬:年薪50万元起(税前)
补贴:购房补贴150-250万元(不含国家、省市生活补助;对于优青项目<海外>入选者,可提供购房补贴250万元),可按政策免税发放
住房:提供校内周转房及租房补贴,并可按市场价45%的价格申购厦门市人才住房
经费:按照学科类别提供科研启动费支持;对于优青项目(海外)入选者,根据国家提供的资助经费(100-300万元),学校按不低于1:1比例配套
团队:除提供研究生招生指标外,首聘期学校提供5名全额资助博士后招收指标(每名资助2年)
子女:幼儿园至初中优质教育;符合厦门市相关条件的人才,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可择校一次
B类人才
岗位:一般聘任副教授或教授职务;如聘任副教授职务,实行准聘制管理(纳入事业编制)
薪酬:年薪34-36万元(税前)
经费:按照学科类别提供科研启动费支持
补贴:购房补贴100万元,可按政策免税发放;若入选省市有关人才项目,另可按政策享受生活补助
住房:提供校内周转房及租房补贴;符合厦门市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标准的人才,可按市场价45%的价格申购厦门市人才住房
子女:幼儿园至初中优质教育;符合厦门市相关条件的人才,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可择校一次
Ø 申请方式
1.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申报系统将于2022年4月15日关闭;
2. 厦门大学常年受理“南强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的申报,并将根据工作进度安排集中组织评审;
3. 欢迎有意向加盟我校的优秀青年人才与相关学院(研究院)直接对接,联系方式详见页面底部。我校经验丰富的工作团队将提供专业的项目申报指导和细致的服务保障支持。
Ø 联系方式
学校党委人才办/人事处
联系人:蓝亦芃、叶丛葵
联系电话:+86-592-2182259
联系邮箱:recruit@xmu.edu.cn
化学化工学院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86-592-2185033(负责南强青年拔尖人才等申报)
+86-592-2180773(负责博士后人才申报)
联系邮箱:huayuan@xm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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