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外优青-中国药科大学-提供400万元安家费

Ø 学校配套政策
1.海外人才依托我校申报并入选者,进入学校“兴药领军学者培育计划”A层次,待遇为:
职称:聘为教授(事业编制)
招生:认定为博导,研究生招生指标单列;每年招收的第1名博士后学校全额承担其费用
薪酬:年薪60万元,另享受标志性成果奖励
科研支持:提供40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不含国家配套,下同);提供150平方米科研用房
生活支持:提供安家费400万元,享受学校公费医疗服务
2.海外人才依托我校申报,经专家评审认定具有同等水平者,可优先进入学校“兴药领军学者培育计划”B层次,待遇为:
职称:聘为教授(事业编制)
招生:认定为博导,研究生招生指标单列;每年招收的第1名博士后学校全额承担其费用
薪酬:年薪50万元,另享受标志性成果奖励
科研支持:提供30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不含国家配套,下同);提供100平方米科研用房
生活支持:提供安家费200万元,享受学校公费医疗服务
3.学校更提供以下全方位的支持
(1)依托我校申报并来校工作者,学校将优先推荐申报江苏省和南京市设立的人才计划,享受省市给予的多项支持。
(2)依托申报者,可同时申报学校“兴药学者培育计划”以及学校特聘岗位,详细申报事宜可联系人事处。
(3)学校人事处、科技处将提供全程服务。包括:申报全过程政策咨询、申报材料整理、聘请专家对申报书进行指导等。
Ø 申请人条件
以下内容主要参考2021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指南,具体申报条件及资助情况请以2022年发布的项目指南为准。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
3.具有博士学位
4.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在项目申报前,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6.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回国(来华)工作不超过1年。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Ø 申报说明
1.有意依托申报者请将个人简历发送至人事处人才办邮箱rcb@cpu.edu.cn,邮件主题请标注为“申报海外优青”
2.填报系统开通后,请依据通知提供其他材料
Ø 学校联系人
人事处:朱老师
联系邮箱:rcb@cpu.edu.cn
联系电话:025-86185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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